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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信融媒:严打隐性债务,守护财政安全底线

时间:2025-08-01来源:

8月1日,财政部监督评价局通报了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,这一举措如同一记警钟,在地方财政领域敲响,再次彰显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坚定决心。

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由来已久,且危害深远。从此次通报的案例来看,涉及辽宁、福建、山东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等地,新增隐性债务规模惊人,如福建省厦门市新增隐性债务高达683.96亿元,四川省成都市新增隐性债务614.08亿元。这些隐性债务的产生,往往是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所致。部分领导干部为了追求短期的政绩,盲目上马一些项目,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、垫资建设等方式,绕过正常的财政预算程序,使得隐性债务规模不断膨胀。这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为,严重干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,极大地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成效。

中国政信研究院院长、政信经济学家、《政信经济学》主编、政府战略咨询顾问、政信社评研究员、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原创始副院长陈功隐性债务的不断累积,就像一颗 ,给地方财政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。一旦隐性债务风险爆发,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链断裂,影响政府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,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,危及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。同时,隐性债务的存在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政府项目的垫资和融资任务,可能会挤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,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,是落实“终身问责、倒查责任”要求的有力举措。这不仅体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,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:在隐性债务问题上,没有任何侥幸可言,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。通过问责,能够促使地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,在决策过程中更加谨慎,避免盲目举债和违规操作。

为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,各地方各单位必须深刻汲取这些典型案例的教训。要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。一方面,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,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,加强对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,杜绝通过各种违规方式新增隐性债务。另一方面,要妥善处理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,制定科学合理的化债方案,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偿还、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,逐步降低债务规模。

财政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,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,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“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问责一起”,这是维护财政纪律、防范债务风险的重要保障。通过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,能够形成强大的威慑力,让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不敢违规、不能违规。同时,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可以整合各方资源,形成监管合力,提高监管效率,从源头上遏制隐性债务的产生。

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关系到财政安全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。只有通过严肃问责、强化监管、树立正确政绩观等多管齐下的方式,才能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,守护好财政安全的底线,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。